
《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二十八条规定: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,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,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。临 虎律师 已帮助人好评数6次 擅:刑事辩护、行政诉讼、婚姻家庭、合同纠纷 经验足好 支持文字/电话咨询 咨询我 虎律师 已帮助2631人好评数42次 擅:刑事辩护、婚姻家庭、合同。
来源:远安县农业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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